kb体育b、室内楼梯、扶梯水平段以及室外楼梯的栏杆高度按上面1、2、两条的要求设置(如民用建筑的室内楼梯水平栏杆或栏板长度大于0.5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c、当低窗、凸窗窗台高度≤450mm(>450mm)时,其防护栏杆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一)《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4.1.1 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1.2m及其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5.2.1 当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距基准面高度小于2m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900 mm。5.2.2 在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m并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 mm。5.2.3在距基准面高度大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200 mm。(二)《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GB 4053.2-2009:5.6.6 梯子扶手中心线应与梯子的斜角线平行。梯子封闭边扶手的高度由踏板突缘上表面到扶手的上表面垂直测量应不小于860 mm,不大于960 mm。5.6.7 斜梯敞开边的扶手高度应不低于 GB 4053.3 中规定的栏杆高度。6.7.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3 栏杆高度应从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当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时,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6.8.8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m。楼梯水平栏杆或栏板长度大于0.5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kb体育。4 栏板应平整、光滑和无突出物;扶手带顶面距自动扶梯前缘、自动人行道踏板面或胶带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0.9m。3 公共建筑临空外窗的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不得低于0.8m,否则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由地面起算不应低于0.8m;4 居住建筑临空外窗的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不得低于0.9m,否则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由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6.11.7 当凸窗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当凸窗窗台高度高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6m。5.6.3 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5.6.4 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和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宜采用实体栏板。5.8.1 窗外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1 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2 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6.1.1 楼梯间kb体育、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6.1.2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 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5.1.5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5.2.2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栏杆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5.2.3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4 中小学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0m,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水平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8.2.2 防护护栏其高度不应低于1.05m;设置在临空高度24m及以上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10m。护栏应从可踩踏面起计算高度。1 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栏杆离楼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楼梯梯段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8.1.4 室内楼梯栏杆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算起,不宜小于0.9m,靠梯井一侧水平长度大于0.5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8.1.9 楼梯梯段中间窗及平台处窗,其窗台高度小于0.8m时,应设防护栏杆,且高度应与楼梯栏杆一致。8.2.9 外廊、上人屋面及作业平台的金属栏杆高度宜为1.05m~1.20m,杆件连接应牢固,其下部100mm~150mm处不应留空,端部应采取加强措施。栏杆顶部应承受1.0kN/m的水平荷载。《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 (2019年版):2 当窗台面距楼地面高度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4.1.9 托儿所、幼儿园的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阳台、上人屋面、平台、看台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且净高不应小于1.3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幼儿攀登和穿过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离不应大于0.09m。1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5m;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4.6.2 宿舍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措施。4.6.10 多层及以下的宿舍开敞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高层宿舍阳台栏板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学校宿舍阳台栏板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20m。3 楼梯、室内回廊、内天井等临空处的栏杆应采用防攀爬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栏杆的高度及承受水平荷载的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规定;4 人员密集的大型商店建筑的中庭应提高栏杆的高度,当采用玻璃栏板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定。4.1.13 阳台设计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栏杆高度宜从严。《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要求安全护栏高度不低于1.20m。5.3.7 当观众厅座席地坪高于前排0.50m以及座席侧面紧临有高差的纵向走道或梯步时,应在高处设栏杆,且栏杆应坚固,高度不应小于1.05m,并不应遮挡视线观众厅应采取措施保证人身安全,楼座前排栏杆和楼层包厢栏杆不应遮挡视线m,下部实体部分不得低于0.45m。1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9m,在室外看台后部危险性较大处严禁低于1.1m;9.5.1 人行道或安全带外侧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0m。栏杆构件间的最大净间距不得大于140mm,且不宜采用横线条栏杆。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4.3.1 临边作业的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挡脚板组成,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2 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1 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1.2.1 基坑工程应在四周设置防水围挡和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埋设牢固,高度宜为1.0m~1.2m,并增加两道间距均分的水平栏杆,应挂密目网封闭,栏杆柱距不得大于2.0m,距离坑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m。1 建筑临空部位栏杆的防护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的相关规定;2 窗台的防护高度,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及供少年儿童独自活动的场所不应低于0.90m,其余建筑不应低于0.80m;3 住宅凸窗的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窗洞口处的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第二十条 屋面。应根据各地雨雪量等气象条件和建材供应情况,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屋面或坡屋面。上述屋面均应有可靠的防水、隔热、保温措施。上人屋面,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其净高不应低于1100mm。第二十三条 楼梯。楼梯的数量、宽度、位置和形式应满足使用要求,符合交通疏散和防火规范的规定。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楼梯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50mm。楼梯井的净宽度不宜大于200mm。室内楼梯栏板或栏杆的净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栏板或栏杆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100mm。第二十四条 门窗。门窗应便于开启、清洁、耐用。门窗开启后不得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教学用房的门窗要有利采光通风。普通教室、各种专用教室和部分公共教学用房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教室安全出入口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mm。多功能教室、合班教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500mm。阶梯教室安全出入口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2000mm。门扇上宜设观察窗。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均不宜设置门槛。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位于楼梯平台处的采光窗,窗下墙高度小于1100mm的应设安全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