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及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交通行业(含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交通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4.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客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依法负责市辖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5.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6.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7.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所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行业维护稳定工作。
8.依法开展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交通行政执法(含治理公路超限)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9.对机关、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0.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负责文电、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和政务信息、宣传、新闻发布、信访、综合协调、机关效能、督查检查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综治维稳、扶贫、双拥、计划生育、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有关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统筹协调公路、水运工程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全市交通运输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
统筹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立法的规划和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重要决策法律咨询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人员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和地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发展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行业审核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客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kb体育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规划,依法承担港口岸线.财务科
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拟订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局管专项资金、非税收入、收费管理制度拟订工作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税、非税收入、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部门预算的组织编报、执行和管理工作;承担所辖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相关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行业有关运价及收费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承担公路、水路、城市客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对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权益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对政府投资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及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承担所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
承担统筹推进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和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工作;负责协调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铁路、航空、公路、水路、城市客运交通、邮政等各种运输的综合协调和衔接;承担行业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重大管理事项、重大行业发展改革事项及相关综合性材料的撰写。
拟订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清单、服务流程及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出具相关登记备案证明及送达工作;负责对接市行政审批部门统筹开展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实地核验、技术性审查、业务协同、信息交流等工作;统筹全局“一服务两公开”、行业监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拟订道路运输发展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行业维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道路运输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道路运输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汽车租赁指导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部门开展与道路运输行政审批相关的实地核验、技术性审查、业务协同、信息交流等工作。
拟订全市水运工程建设、水路运输、港口、航道管理及发展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水路运输市场、港口、航道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水运工程项目设计文件、重大技术方案;指导水运工程建设、养护工作;承担水运工程和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行业维稳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质、紧急客货的水路运输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水路运输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配合市行政审批部门开展与水运工程建设、水路运输行政审批相关的实地核验、技术性审查、业务协同、信息交流等工作。
承担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拟订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及发展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与管理;承担城市客运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客运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行业维稳工作;组织协调城市客运交通行业运输保障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部门开展与城市公共交通行政审批相关的实地核验、技术性审查、业务协同、信息交流等工作。
主要承担出租汽车(含网络出租汽车)的监督管理职责和共享单车等新型城市交通出行方式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原由局道路运输管理科承担的汽车租赁指导工作。具体职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出租车和租赁交通行业(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出租车和租赁交通行业的专项规划和配套政策,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出租车和租赁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行业维稳工作;负责出租车和租赁交通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行业收费标准;牵头负责出租汽车(含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以及驾驶员诚信考核;负责出租车和租赁交通行业相关业务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及等级评定;配合市行政审批部门及各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与出租车和租赁交通行业行政审批相关的实地核验、技术性审查、业务协同、信息交流等工作。指导汽车租赁工作。
拟订全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公路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文件、重大技术方案;承担路政管理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部门开展与公路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相关的实地核验、技术性审查、业务协同、信息交流等工作。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公共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统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拟订智慧交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标准等并组织实施;统筹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管理及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统筹交通运输行业及社会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统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交通信息资源采集、分析处理、kb体育发布及应用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的受理、分办、督办及反馈等工作;承担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统筹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交通运输技术交流与合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拟订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行政事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服务工作。
乘车路线:茶花园竹塘路口(公交站点)87路、607路、B128路、B91路可达。
2.(办公室电话)、(传真专用号码)、(非工作日政务值班电线楼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南宁市公路发展中心(南宁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是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南宁市港航发展中心是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主要职能:一是承担水运工程建设养护、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监督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相关服务工作;二是承担港口和航道管理的事务性和相关服务工作;三是承担渔船监督检验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相关服务工作。
南宁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为相当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能:承担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运营等城市客运交通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相关服务工作。
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相当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列为执法队伍,隶属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有关交通运输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联合协作机制;二是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市城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系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三是依法受理、处理和转办交通运输领域的有关投诉举报。负责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实施具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和较重大复杂案件,组织指挥跨区域执法工作;四是承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有关工作任务;五是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综合考评工作。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是相当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主要职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开展交通行业及社会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承担信息化科技项目的研究及成果推广的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