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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体育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02点击数:

  kb体育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城乡交通统筹发展、交通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综合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对交通运输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2.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规划、交通专项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负责大型城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核。负责市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参与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统筹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

  3.组织编制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交通发展建设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和实施。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交通运输行业收费政策及标准的建议。

  4.负责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协同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铁路、民航和邮政等综合运输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各类重点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建议。

  5.负责本市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管理,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公路建设市场和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6.负责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方面的组织协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事故。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输组织和交通设施保障。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本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统筹停车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业管理。

  9.制定本市交通运输科技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组织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组织指导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10.负责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47号),设立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内设处室39个,部门预算共计32个单位。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内设处室39个,包括:办公室、法制处、研究室、综合规划处、发展计划处、行业监督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宣传处、科技处、交通综合治理处、协同发展处、综合运输处、绿色交通发展处(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静态交通管理处、交通战备处、路政综合协调处(铁路道口管理办公室)、工程协调与市场监管处、工程设计处、城市道路建设处、公路建设处、城市道路管理处、公路管理处、治超工作处(农村交通办公室)、客运综合协调处、公共交通设施设备管理处、地面公交运营管理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处、出租(租赁)汽车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处、货物运输管理处、水路运输管理处(北京市地方海事局)、机动车维修管理处、驾驶员培训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行政单位18个,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本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东城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海淀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西城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顺义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平谷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大兴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延庆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4个,包括: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保障中心、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事务中心)、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应急事务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船舶检验所)、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北京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事务中心、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北京市邮政业安全运行监测中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1238人,实有人数1171人;事业编制2082人,实有人数1934人。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30675.1万元,比上年增加67987.43万元,增长3.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7456.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2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283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7%;经营收入63.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0322.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606%。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48098.92万元,比上年增加115659.97万元,增长6.31%,其中:基本支出131577.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54%;项目支出1816489.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2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31.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39449.14万元,比上年增加91247.81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加大了高速公路建设的投入。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411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469.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教育支出24335.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39.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卫生健康支出7518.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0%;节能环保支出76337.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0%;城乡社区支出140597.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4%;交通运输支出1584521.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00%;其他支出2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

  1.“国防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469.17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473.68万元减少4.51万元,下降0.95%。其中:

  “国防动员”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469.17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473.68万元减少4.51万元,下降0.95%,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2.“教育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24335.56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24753.89万元减少418.33万元,下降1.69%。其中:

  “职业教育”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24227.02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24366.62万元减少139.60万元,下降0.57%,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进修及培训”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108.54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387.27万元减少278.72万元,下降71.97%。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10339.70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10672.01万元减少332.30万元,下降3.1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10321.21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10653.13万元减少331.92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人员变动情况安排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18.49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18.87万元减少0.38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人员变动情况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7518.43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7989.27万元减少470.84万元,下降5.89%。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127.05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161.39万元减少34.34万元,下降21.28%。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人员变动情况安排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7391.38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7827.88万元减少436.50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人员变动情况安排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76337.25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107035.08万元减少30697.83万元,下降28.68%。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76337.25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107035.08万元减少30697.83万元,下降28.68%。主要原因:受到疫情影响,2022年出租汽车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出租车企业经营压力较大,燃油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汽车数量较预计减少,纯电动出租车更新补助相应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140597.76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133831.18万元增加6766.58万元,上升5.06%。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140597.76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133831.18万元增加6766.58万元,上升5.06%。主要原因:地铁掘路修复项目存在跨年施工问题,近几年地铁新建线路通车较多,管线施工规模较大,掘路修复完成工程量增多。

  “公路水路运输”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628903.47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466417.68万元增加162485.79万元,增长34.84%。主要原因:加大了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投入,新增大兴国道230(国道104-九德路)等工程等。

  “邮政业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657.04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723.06万元减少66.02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邮政中心因疫情影响,食堂运行时间短于预期。

  “车辆购置税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365825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368625万元减少2800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用于支持乡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589136.36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608933.30万元减少19796.94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受到疫情影响,地面公交配备乘务管理员班组减少较多。

  8.“其他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20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2000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比例0%。其中:

  “其他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20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2000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比例0%。与预算批复一致。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31.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9841.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11%;交通运输支出18189.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4.89%。

  1.“城乡社区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9841.4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9841.42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9841.4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9841.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内加大良常路南延、厂通路、通怀路、延庆南山环线三期、顺义通怀路道路工程等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18189.9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25550万元减少7360.07万元,下降28.81%。其中:

  “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2022年度支出决算金额18189.9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25550万元减少7360.07万元,下降28.81%。主要原因:受到疫情影响,京平、京秦两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减少,相应减少首发的委托运营费。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9494.4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行政单位、1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4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00.97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61.07万元减少460.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95.3万元减少195.3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组团。2022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07万元减少7.07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未安排公务活动。2022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500.9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758.69万元增减少257.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45.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0万元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交职院购车节省2.82万元,延庆分局购车节省1.28万元,2022年度购置(更新)3辆,车均购置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455.0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708.69万元减少253.63万元,主要原因:我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73.6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9.2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2.3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9.82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5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9万元。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921.79万元,比上年增加2851.2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执法改革后,交通执法总队增加路政执法等职能,原差额保障的事业单位质监站等单位转隶到执法总队,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增加较多,与上述情况相关联的部分车辆和资产于2021年底调拨至执法总队,受以上因素影响相关行政运行经费增加较多。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6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0.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11.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48.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72.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04%。

  2022年车辆365台,8137.7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81台(套)。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kb体育,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根据本单位自身业务职能,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交通战备(项):反应用于交通战备等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实务、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际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际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赔偿、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公有房屋、城市防洪项目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土地储备转向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棚户区改造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转向债务收入安排的、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水利前期工作、水利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水质监测、水文测报、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利技术推广、国际河流治理与管理、江河湖库水系统综合整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水利安全监督、信息管理、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农村供水、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南水北调工程管理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船舶检验(项):反映船舶检验方面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款)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款)-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反映对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补助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年初预留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二)中央对北京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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