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b体育日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公开征求《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0月11日,市民若有相关意见建议,均可循公布途径反馈。
据记者梳理《规范》征集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广州市拟根据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重点区域、场所面积等因素,按照3-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在公共场所进行AED配置。并拟明确AED日常使用和管理的主体、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等内容,按照“1:10”培训相关人员,特定场所未按照规定配置要担责。
记者从广州市卫健委了解到,广州市是全国最早进行社会急救立法的城市。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新增了对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的相关规定及未按照规定配置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内容。
此次《规范》征集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将根据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重点区域、场所面积等因素,按照3-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行配置。并具体规定了政务服务大厅、机场、火车站等大型交通设施、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学校、养老机构等不同公共场所配置AED的数量标准。
AED应配保护外箱或机柜,应方便快捷开启,不得上锁、不采用扫码开启。外箱上也应有警示,如蓄意破坏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未按照规定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kb体育。
广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建立AED电子地图、导航和远程管理系统,实现AED位置信息、品牌型号、配置单位、功能状态、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使用记录等在线管理。配置单位不得随意移机或拆除已配置的AED,移机或拆除有相应管理制度。
据悉,目前美国、欧洲、日本等多个发达国家或地区均开展了公众电除颤项目,已有使用AED对院外心脏骤停患者进行除颤的规范流程和指南,但某些地区出现了密度高但使用率依然低下的困境。因此此次《规范》征集意见稿,在借鉴国内外AED公共场所配置项目的经验基础上,不仅针对不同的公共场所的配置AED标准进行了界定,同时也拟明确AED日常使用和管理的主体、人员培训等内容,确定“既要配好,更要管好、用好”的策略。
《规范》征集意见稿中明确,不同场所AED的日常使用、管理主体。如政府统一配置的AED,由接收的公共场所管理机构或单位作为使用、管理的主体。单位自行购买的AED,由所购买的单位作为使用、管理的主体。社会力量捐赠的AED,由接收的公共场所管理机构或单位作为使用、管理的主体。
使用、管理主体对每台AED每日以信息化或人工巡检的方式至少检查1次;应制定针对突发心搏骤停患者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举行应急演练(每年至少1次)。
各单位配备AED后,每台AED须按照“1:10”,组织附近工作的10名以上工作人员完成相应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1.机场、火车站:向旅客提供服务的楼层,每楼层至少配置1台,楼层内旅客服务区域面积每超过4万平方米增设1台。
2.城市轨道交通站点:轨道交通站点 (含城际铁路车站) ,按站点配置,每个站点至少配置 1 台;其中,有轨电车按线路配置,每条线.高速公路服务区:每个服务区至少配置1台。
1.体育场馆:每个场馆的每个楼层配置1台,单平层面积每超过4万平方米的增设1台。
(四)大型商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最大日人流量超过3000人次或建筑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的kb体育,每个场所至少配置1台。
(五)学校:每个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区至少设置1台,对于大型校园,应按照“3-5分钟内调用”原则,结合学校面积、布局实际适当增加配置。
(六)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每个至少配置1台。床位数超500床的机构,应该按照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配置。